山西省能源局近日印发《2022年电力市场交易组织方案》(简称《组织方案》),确定省内电力市场交易电量规模约1500亿千瓦时,同比增长约8%。
《组织方案》提出要继续扩大电力市场主体范围。发电企业包括全省现役燃煤机组、燃气机组、光伏发电(暂不含分布式光伏和扶贫光伏)、风电、生物质燃烧发电机组。电力用户除居民、农业用电外,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原则上要直接参与市场交易(直接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),暂无法直接参与的可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;鼓励其他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,未直接参与的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。
山西电力现货市场自2021年4月开展第七次长周期不间断连续结算试运行以来,已连续试运行近9个月,累计结算试运行天数全国*。今年,按照国家要求,原则上继续全年连续结算试运行,力争尽快实现正式运行。
《组织方案》提出,我省将强化电力市场风险管控,建立电力市场交易风险防控机制,防止售电公司脱离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单边“赌市场”行为,探索将金融机构引入电力市场,对冲降低市场交易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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